近日,由我队编制的镇江长山环境有限公司镇江市少姑山-刺莉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、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。这是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施行以来,我队完成的首批矿区生态修复方案,充分彰显了我队在矿山生态治理领域的专业技术实力,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实践参考。 

评审会上,专家组认真听取方案汇报,仔细核查技术资料,经质询讨论后,对两份方案给予充分肯定。专家组一致认为,方案严格落实矿区生态修复相关文件规定,紧密结合矿区现场实际情况,生态修复目标清晰、技术路线科学合理、修复工程部署得当、年度计划安排可行、工程量测算准确、经费估算合理,统筹兼顾生态、社会和经济效益,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与评审要求,同意通过评审。 新《矿产资源法》对矿区生态修复提出了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。任务下达后,我队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迅速组建专项技术小组,奔赴两大矿区开展全方位实地踏勘,精准排查生态环境现存问题,紧扣政策要求与矿区修复需求,多次研讨优化方案内容,全力保障方案的科学性、合规性与落地实效性。 此次两份方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,是我队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、深耕生态修复领域的重要突破。下一步,我队将以此为契机,持续夯实技术功底、提升服务质效,严格遵照新矿法相关规定,高质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,助力矿业绿色低碳转型,为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贡献地质技术力量。(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丁丽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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